很妙的"婆媳過招"文章~跟大家分享  女孩子還是要精一點好

我的「結婚」過程愈來愈像一場交易,處處充滿討價還價的行為,我終於發現不論是夫妻、婆媳關係,說來說去最後還是為了錢,還好我一開始就對這場婚姻沒有幻想,要不然我一定會很失望,因為我現在才知道婚姻既現實又醜陋。

犀牛媽媽的打算是這樣的:犀牛先生結婚之後,應該是和他們住在一起,然後基於她有多年管錢的經驗,兒子與媳婦每個月的薪水當然也該全數交給她使用,每天到了下班時候,兒子、媳婦會回家,媳婦煮飯洗碗,然後陪著她一起看八點檔,然後,這對新婚夫妻在他們的督促之下會很快生孩子,這樣一來,她還得接著要求兒子媳婦多賺點錢才能讓她請個菲傭,以免影響她和牌搭子的社交生活……這畫面就像夢境一般美好,可惜犀牛媽媽誤判情勢,以為我只是一般泛泛二十出頭的「小孩子」。

於是,犀牛媽媽把條件改成:可以住他們二老的另外一間房子,房子也可以考慮過戶,而生活開銷則改為各付各的。不過,在我看過那房子之後,雙方又為了該改裝什麼地方而有不同的意見,既然我要付錢我當然有權作主改成我要的樣子,但是因為這老房子是犀牛媽媽當家作主十幾年的舊房子,犀牛媽媽當然也認為自己有權力作主。最後,在想到要我花錢買一個名字雖然屬於自己,實際上卻什麼也不能作主的房子,我寧願不要,所以,這個提議也被推翻了。

房屋貸款負擔這麼重,你要我媽怎麼負擔?」犀牛媽媽心疼自己的老娘,那種心情我能體會,只是,我若是沒猜錯,那些貸款其實不是真正的負債,而是犀牛媽媽借出來做其他投資造成的假缺口,這些犀牛媽媽用來進行其他投資的錢,只要獲利能超過房屋貸款的利息支出,應該沒有負擔不了的問題,而且空房子還有租金收入。這就是犀牛媽媽從來就不需要出去撿破爛或是擺小攤的真正原因,她其實真的沒那麼窮,她只是裝窮好讓孩子給她更多錢。

可惜,我的說法犀牛先生無法接受,他問我:「如果這樣,那表示我家根本沒有很窮,都是我媽騙我的,她為什麼要騙我?我不相信!」對兒女來說,或許很難想像父母其實也是有缺陷的平凡人,一樣也有貪得無厭的時候,既然說不通,我告訴犀牛先生我唯一能想到的辦法:「乾脆叫你媽把那間房子賣了吧!反正那是多出來的房子。」

接下來,犀牛媽媽又提出二種方案:方案一,既然我們付不起貸款,那也可以把舊房子租出去,我們和他們住在一起,但是我們要貼補房租和房貸的差價以及生活費用。方案二,房子賣掉,我們搬去和二老住,但是要付給二老「房租」每月三萬元。巧合的是,在談判過程中,人算不如天算,犀牛先生在這個節骨眼被公司開除了,別說每個月三萬元了,就連一個月三百元也付不起,這下子,犀牛媽媽算盤等於直接打到我頭上來了。

以往犀牛媽媽只要跺跺腳、流流眼淚,什麼事情就要乖乖聽她的,但是我根本不吃這一套,而且我非常討厭看到一個長輩一天到晚用這種方式在我面前裝幼稚。當犀牛媽媽以「住在一起比較省錢」當作理由試圖說服我的時候,我直接告訴她:「我並不認為住在一起就會比較省錢,我現在已經把租來的房子分租出去,每月不需要付房租,只需要付一點點水電費,我們自己吃可以隨便吃不需要買菜,房東的房子雖舊,但傢具也都還可以用,我們只有兩個人,簡簡單單過一個月開銷根本不需要三萬元,何況我正在存錢買房子,犀牛下一個工作也不知道在哪裡,我沒那麼多錢給你們用。」

我只差沒說:「哼,妳以為只有妳會算嗎?」

我本以為犀牛媽媽最後的底線應該是一定要同住,但是在整個談判過程中,我發現真正的底線不是要不要住在一起,而是我們願意付多少錢。當我說出「自己住的支出比住家裡還要更低」之後,犀牛媽媽終於發現無利可圖,因此不再要求要住在一起,而我也從原本不排斥同住,到最後慶幸沒與犀牛媽媽同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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